【国家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月】④ 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提升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制度,明确保密事项范围应当规定的主要内容;明确有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应当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并及时修订,从源头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如《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产生层级。 连波报道